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河南红甲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
一、提前实施标准

公司决定,自20251220日起,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;

1GB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;

2GB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;

二、实施范围

提前实施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类别是灌肠类、速冻面米食品、速冻调制食品。

三、实施安排

1、新开发的产品标签设计全部按照新版标准要求执行;

2、现有库存成品和包装材料按照原标准执行,待老版包材消耗完毕后,开始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对食品标签进行改版;

3、我公司将于2027316日前完成旧版标签消化及新版标签的切换。

四、承诺与说明

提前实施新版标签标准要求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
在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出现同一产品“新老包装并存”

的情况,我公司承诺,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。

特此声明。

 

河南红甲食品有限公司

202512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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